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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五条细则中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新出台的深圳国五条细则,说是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按差价收取20%个税,那么如果是这种情况,买方是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卖方是第二套住房且原价出售,请问过户是否要收个人所得税税,大概税收多少?是按照国五条细则中的规定收取吗?请专家帮忙解答下。谢谢。
qkbvvh|2015-05-16 12:2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tonnydu

个人问题了,
2016-04-01 15:31

tonnydu2010

有点变化了,
2016-03-26 10:59

xijiabo

需要按深圳国五条细则规定征税。税法规定,对出售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不是针对买房者。具体征收标准:营业税 按差价的5%(满五年),纳税人为卖方个人所得税 按所得额的20%,纳税人为卖方契税 按房价或地税局核定价的2%-4%(各地不同),纳税人为买方
2015-05-16 12: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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