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承租方不缴纳房租,且联系不到,可否单方解除协议。
甲方将店面从2011年至2016年7月底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金每月一号支付,租金必须按时交纳,收四个月房租为定金7万2千元,定金不能抵押金和水电费 第二条 乙方无转让转租权,此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暗中转租转让给丙方使用,甲方将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所产生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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