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9月将建材商贸城一间空置商铺租给白某,合同2016年9月到期。其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
1,有没有其他仲裁执法机构,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当时第1条是网上抄的?2?尽量详细.现在我想直接收回商铺,提价转租他人?3,与他人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转让费,我也觉得为点小事打官司烦,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想咨询专业人士。2,第2条基于避免以后出售铺面转让费纠纷考虑(本地转租商铺... 展开
1,有没有其他仲裁执法机构,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当时第1条是网上抄的?2?尽量详细.现在我想直接收回商铺,提价转租他人?3,与他人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转让费,我也觉得为点小事打官司烦,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想咨询专业人士。2,第2条基于避免以后出售铺面转让费纠纷考虑(本地转租商铺转让费层层加码情况很严重).租赁期间,且收取了3万元转让费,付清所有费用:1,他跟第三方签订的合约有效吗,我具体怎么做,违约吗.如果跟他协商达不成协议,乙方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合约第1条是否可解读为限制他转租,合同2016年9月到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谢谢大家。其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里只有两条。最近我发现白某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我于2013年9月将建材商贸城一间空置商铺租给白某 收起
小小鸟之家|2015-08-06 15:32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