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用一套房子做抵押和我借钱~当初这房子属于半公半私的房子~房本正在办理当中~当初和我借款6万!我们双方自己写了买卖协议~并签字按手印了!还打了借条并列说明在一定日期不还房子归我~然后这朋友用这套房做了抵押当首付在别处贷款又买房~到现在不还我钱~这样应为属于诈骗吗?
有一个朋友用一套房子做抵押和我借钱~当初这房子属于半公半私的房子~房本正在办理当中~当初和我借款6万!我们双方自己写了买卖协议~并签字按手印了!还打了借条并列说明在一定日期不还房子归我~然后这朋友用这套房做了抵押当首付在别处贷款又买房~到现在不还我钱~这样应为属于诈骗吗?
其他答案
抵押和买卖房屋是两回事。抵押如果只是口头未去办理抵押登记,在物权上房屋未发生转移。你的朋友后期把房屋做了抵押登记给别人,那么别人在法律上是第一位有权通过抵押物获得赔偿的人。房屋买卖协议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买卖协议是有效的。这个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是刑事案子,所以不是诈骗
2015-08-15 16: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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