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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法人与第三人达成默契低价变相买卖国有房产等行为是否违法能否举报?

门市房价值500万。我经多方打听,本人由此怀疑此国有公司法人与购买门市房的个体户达成某种默契,现向您请教,归某国有公司所有,本人欲购买此门市房,此国有公司法人答复我此房暂不出售。我是此门市房租户。 因为此国有公司法人绕过我,但因不知怎样搜集相关证据,此公司法人通知我,是市价的一半,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故现在用此门市房抵债给个体... 展开
木头咚咚响|2015-12-28 17: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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