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对象 在市民政局或市总工会登记列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廉租房: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广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0元,并持有《社会救济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以下(含5平方米); 3.家庭成员均未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等优惠政策,且无能力解决现住房困难问题,没有他处住宅 展开
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对象 在市民政局或市总工会登记列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廉租房: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广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0元,并持有《社会救济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以下(含5平方米); 3.家庭成员均未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等优惠政策,且无能力解决现住房困难问题,没有他处住宅或与他人拥有别处住宅。 二、租金标准 每月每平米1元,居住3年内不作调升。 三、申请程序 家庭户主无工作单位的,到所在街道申领表格填写后,经街道证明,逐级报区、市民政局初审; 家庭户主有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单位系统工会申领表格填写后,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观部门证明,逐级报市总工会初审。汇总后由市房改住建办集中会审。 四、廉租房的分配 采取轮候方式,首先解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00元的家庭。目前广州市正在为制订《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市民意见,你可以就有关廉租房申请情况向我市国土房管部门(广州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83372667;网址: http://www.laho.gov.cn/index.htm ;联系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26楼,邮政编码:510030)了解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