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原房主要加钱才肯过户
12年前购买的房子,当时购价3万2.因为原房主是单位分配的福利房,无法办理过户,只签订了协议和付款收据,现在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原房主称:在2014年单位进行房改,单位找他们补收取了2万多的房款(暂时不知道是真是假),现在需要过户,就必须将他们之前的房改补交款2万多付给他们,才予以过户,这要求合理吗?如果打官司,大概需要多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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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时签订协议双方有约定吗?如果对方属于无理请求u,您是可以拒绝,要求赔偿的。这种情况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直接起诉以保障您的权益。如有需要,建议电话联系,告知更详细的情况,便我为您提更针对性的可操作意见,希望可以帮到您。
2016-08-20 14: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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