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一个房产问题想咨询。我爷爷有两处房产,都是有产权的。我奶奶已经去世5年多了。我爷爷有四个孩子,3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最小的儿子去世能有二十多年了,有一个媳妇至今未再改嫁。我是他孙子,名下没有房产,因为我的孩子再过两年就面临上学的问题,现在我爷爷同意把其中一个房产过户我名下。我爷爷名下的两处房产,一处是我爷爷和... 展开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房产问题想咨询。我爷爷有两处房产,都是有产权的。我奶奶已经去世5年多了。我爷爷有四个孩子,3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最小的儿子去世能有二十多年了,有一个媳妇至今未再改嫁。我是他孙子,名下没有房产,因为我的孩子再过两年就面临上学的问题,现在我爷爷同意把其中一个房产过户我名下。我爷爷名下的两处房产,一处是我爷爷和我父母共同居住的,因为爷爷86岁了,两年前我父母为了照顾他老人家,才在一起住的。另一处是我那个去世二十多年叔叔的媳妇和孩子一起住的,叔叔去世之前她们就住在那里了,他本身还有一个房产,出租出去了。我想问一下,我爷爷现在想把他现在住的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是不是需要先到公证处,我爷爷,还有他的子女全部到场,去世那个儿子由他媳妇到场,签放弃房产继承,如果他们不同意签,也不同意过户给我,怎么办,我要是给他们现金补偿的话,比如说,如果这处房产估价100万,我爷爷是不是占50万,我奶奶去世后,她的那50%,是不是应该由我爷爷和其他子女共同继承啊,那样的话,是不是我爷爷就占这处房产的60%了,剩下的40%由其他四个子女继承,他已经去世的儿子的媳妇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我用现金补偿这四个子女放弃房产继承的金额他们还是不同,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还有如果,就是我爷爷把他的那部分60%赠予给我的话,还得他的孩子到场签字才行吗?他自己对他所拥有的那部分产权没有处置的权力吗?如果现在两种方案他的子女都不同意,到我爷爷去世的话,是不是他的所有房产就由他的四个子女平均继承了,在法律上是不是这样的,就算我爷爷留下遗嘱,不是所有儿女都在场签字同意,法律上也不承认是吧,不知道律师能不能看懂我的描述。我爷爷现在身体还可以,什么都能自理,每天自己都会去公园里呆2到3个小时,坐着听唱歌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