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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商要求收取滞纳金的咨询

我在青岛买的一个期房,首付是2014年10月份交的,当时只开具了手写的收据,在12月15才给开的机打的收据。我在1月份要签合同的时候要求交违约金。说是已经超过60天了。因为办理贷款需要这个机打的收据,因此我认为应该从12月15日才能开始算。毕竟晚了这么多天是开发商的原因。请问,开发商让我交违约金合理吗?
yyhxs|2017-01-11 08:4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曹燕生了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请致电咨询
2017-01-11 09:02
来自北京市

amylovema

建议诉讼解决。
2017-01-11 08: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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