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租期3年,每年4.5万元,每年5.25日付租金,能给我个建议吗?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租期3年,每年4.5万元,每年5.25日付租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约定若租方终止合同赔偿房主一切损失。合同履行1年,我身体不好得病,提前1个月通知房主不租了。房主未举证实际损失,初级法院判决我支付半年的损失赔偿,即2.25万元,合理吗?我想上诉。能给我个建议吗?律师。谢谢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