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房东想单方面违约
我于2016年底看中了一套房子,面积85.6平,约定价格86万,并与12月27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居间,中介版),然后交纳定金3万元。(房子所有人为房东父母,房东是所有人的女儿,但是已出具公证书),并约定60个工作日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但是截至目前好像都没有解除抵押)然后于2017.3.23日签订网签合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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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履行,您们可以向房东发出催告函,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您们也要注意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付款,否则,到时候房东反过来说您们违约,让您们承担违约责任。注意保留对方违约的证据,如通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如果房东未在您们催告的时间内履行义务,您们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7-04-21 10: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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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原则上,房屋合同完成网签,是可以要求合同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房价走高而违约不能获得法律支持。但是,根据你的描述,不能明确公证书是授权代理还是证明亲属关系。如果所有人女儿未获得父母授权,属于无权处分,所有人未同意,你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以上仅为根据你的描述进行初步判断。需要提供更为详尽的情况和材料,进一步分析。
你好,你们签订合同了的,根据你们的额合同约定处理,你可以要求买房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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