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题主为卖方。1. 2017.4.9 与中介(丙),买方(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写明:(1)如180天内,甲方或乙方未按时提供过户相关手续,则认定其违约。 同时签订的补充协议上写明:(1)于5.31日前完成办理过户。(2)如因国家政策限购,甲方有可能更换购房人,乙方予以配合。 甲方收了乙方5w定金。(5... 展开
二手房买卖纠纷,题主为卖方。1. 2017.4.9 与中介(丙),买方(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写明:(1)如180天内,甲方或乙方未按时提供过户相关手续,则认定其违约。 同时签订的补充协议上写明:(1)于5.31日前完成办理过户。(2)如因国家政策限购,甲方有可能更换购房人,乙方予以配合。 甲方收了乙方5w定金。(5月中旬房产证办理完毕,但因乙方原因没有办理过户)2. 后因国家购房政策改变,甲方需要到9.20号才能交易,乙方也无资格买房。3. 2017.9.17 甲乙双方在丙方引导下,甲方向乙方写了承诺书,上写明:甲方xx承诺将房子出售给乙方xx。并按了手印,没有写期限。 乙方向甲方写了证明,上写明:乙方xx在房子过户后多给甲方2w,并承担从6月到交易时的所有水电,物业费。并按了手印。4. 现在,乙方需要更换购房人,新购房人是大一学生,到现在集体户口没有办好,打电话联系总是说再等几天。甲方想通过丙方约谈在承诺书上加上期限,一直未成功,不是甲方联系不上,就是委托人很忙没有时间(甲方在外地,联系不上,有一名委托人)。问题:1. 承诺书有法律效益吗?如果有,期限是?2. 甲方现在想终止合同,算甲方违约吗?如果算违约,是不是需要等以9.17号起180天以后解约,才算不违约?3.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算甲方违约?十分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