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十余年反复投诉。分别于97年.2000年先后向加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了(96年9月动工,97年7月竣工交付使用)同一大楼底楼商用铺面259.56平方米和二楼层面288.39平方米商业用房。当2000年购入的二楼(上层)在将投入使用时,因经营项目首先涉及公安局审核许可方能使用,却被县... 展开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十余年反复投诉。分别于97年.2000年先后向加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了(96年9月动工,97年7月竣工交付使用)同一大楼底楼商用铺面259.56平方米和二楼层面288.39平方米商业用房。当2000年购入的二楼(上层)在将投入使用时,因经营项目首先涉及公安局审核许可方能使用,却被县公安局审查认定为"消防违章建筑"和'危房"。并"以一旦发生万一,将造成群死群伤局面"为由。不许投入使用。本人随即投入了漫长而又无助的信访投诉苦难历程。(2000年购入的二楼房产,终于08年"奥运会"前夕,得以县人大主任重视督办作退房处置)而底层铺面房产,当年被首先要求接受对前,后二次购房分案处理为前提条件,至今尚在"冒险"使用中。于2001年4月5日经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测报告:嘉善县私营区(二期)2号综合楼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更多部位C20砼抗压强度均小于设计强度等级,所测取的17只芯样,其中6只芯样抗压强度均低于设计砼强度等级c20。基础砼抗压强最小值为16.0mpa,梁砼抗压强度最小值为14.9mpa,四层柱的砼抗压强度均小于设计强度等级,最小值为11.1MPa。低层确认断梁一处......。但,对危房与否未作表述?对此加善县建筑项目质量安全办公室明确指示:"非进行加固不可"。而开发区领导对此置若罔闻。并书面函告:"......至今未有下达该房屋属危房的结论。"至今,也未作任何修膳加固处理。这是一起因由腐败官员贪渎而人为直接造就的房产。(涉案领导且已获刑出狱)先前我投诉要求"置换"或"拆除重建"。虽有层层监管机构,恰形同虚设。竟然压案十余年都无官府大人秉公依法,依情,依理管控。数次经历省,市,地方危房整治行动。就因为政府"官商"作为,均被特列在国家法律约束范畴之外。[该座大楼共为四层结构]其余上靣三层因瑕疵暴露,开发区沒法再以欺骗销售,至今闲置。2017年9月8日再次经浙江省级危房鉴定专业机构勘验捡测报告:加善县私营经济区二号综合楼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评定为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最近地方政府领导或许迫于危房确认。显示较为重视,拟通过市场评估作退房处置。我首先要求重置以新楼房价评估(据目前市场行情,自我估算约800万以上)。同时,是否还可以依据"消法"以"欺诈销售"追加索赔,索赔额度多少?恳请贵律师依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