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讲讲合肥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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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且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2、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房主、购房合同(仅新建商品房)网备单买受人为同一人。3、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4、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 展开
2018-03-13 09: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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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且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 2、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房主、购房合同(仅新建商品房)网备单买受人为同一人。 3、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4、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 展开
一般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三) 展开
合肥商转公的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半年以上,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为同一人。 2、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3、申贷人在合肥购房,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您好,条件有:1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人为同一人。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3申贷人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4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稳定收入等。希望可以帮到您。
合肥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符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展开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半年以上,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为同一人。 2、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3、申贷人在合肥购房,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4、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 展开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且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2、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房主、购房合同(仅新建商品房)网备单买受人为同一人。3、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4、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5、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 展开
你好,需要的条件包括:1申请人要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且申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2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已办理房产证,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3申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5申请人在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前,原商业贷款应尚未结清,且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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