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请真正懂的人给予指点,我们全家不胜感激:一:具体情况简介2016年12月1号我们在青岛市李沧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刚刚交付的二手新房,房东(姓王,以下称王先生)是从中海国际开发商直接购买的新房,刚一到手就直接挂出来卖出,我们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成交了。房子总面积是84平米,总价是134万,我们协商后支付了55万元的首付... 展开
跪求!!!!请真正懂的人给予指点,我们全家不胜感激:一:具体情况简介2016年12月1号我们在青岛市李沧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刚刚交付的二手新房,房东(姓王,以下称王先生)是从中海国际开发商直接购买的新房,刚一到手就直接挂出来卖出,我们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成交了。房子总面积是84平米,总价是134万,我们协商后支付了55万元的首付款,并与中介、卖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上明确写出了因为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三方均布承担责任。二:该房屋情况该房屋为毛坯房,王先生已经办理完贷款,各种税均以缴纳正常;房子房产证在今年(2017年)6月份下房产证,目前没有房产证,双方协商在房产证到手后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署完之后,买方就已经将该房子进行了装修,不好的情况是装修是自己找人进行的,没有总装修房款的发票。但在装修前由于物业方面坚持要让业主出示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明,业主王先生配合执行了这项内容。三:青岛政策变故3月15号青岛发布限购政策,其中有一条款明确说明,房产证不满两年的,禁止进行交易四:问题目前卖方尚未明确给买方提出不再出售该房子,不再履行合同的想法;但是卖方王先生已经明确给中介透漏有不再履行合同的意思,并且坚持称是由于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不能继续执行,将不会赔付买方的30%的违约金,且坚持要让买方拿出装修的发票。请问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即房产证到手之后因政策原因无法进行顺利过户的话,买方将如何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