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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收回怎么办?

ask1009039339|2018-05-30 11: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大强欺负小强

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可以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对耕作条件未被破坏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组织恢复耕种。 在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中就对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开工的土地,规定了闲置一年后收取20%闲置费,两年后无偿收回的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根据修订草案,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 展开
2018-05-30 13:19
来自北京市

ask4055422381

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一版的《办法》比1999年版多出23条,这是12年来首次对该办法进行修订。意见稿规定,土地闲置满2年的,有关部门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闲置满2年的,有关部门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一规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瞄准了开发商的软肋。但是,限制土地无偿收回的本意虽好,却还需要解决几个关键命题,否则又会走向与初衷南辕北辙的反面效果。 首先 展开
2018-05-30 13:15
来自北京市

ask135237835

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收回的原因: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查与处理是节约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在处理过程中,应该查明和分清造成土地无法按期开发建设的原因,对确实准备开发但因政府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开发与开发商自身原因没有开发的情况要区别对待。不能将开发商确实有意开发,但由于政府 展开
2018-05-30 12:56
来自北京市

ask6226247179

国家要是收回的话,谁都没有办法,因为这是国家的东西,别的人是没有权利支配的。土地无论何种原因闲置下来,都意味着用于住房开发建设的用地被人为地控制起来,丧失其应发挥的作用。
2018-05-30 12:46
来自北京市

水蓝色的心

根据修订草案,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超过约定、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国有建设用地。以下三种情形,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 展开
2018-05-30 12:43
来自北京市

liansjs

一、关于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依据和当前闲置收回土地使用权存在的问题,《从实践的角度看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已表达清楚,不再重复。需要指出的是当前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不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就闲置土地也没有作出具体的约定,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难度很大。需要强调是在处理闲置土地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需要说明的是文中提到的行政处理,是因法律没有明确定义,对尚 展开
2018-05-30 12:32
来自北京市

ask1451033352

这个一般都是国家在回收啊,其它人都没有权利的
2018-05-30 12:21
来自北京市

现实照进梦想

土地,规定了闲置一年后收取20%闲置费,两年后无偿收回的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1999年国土资源部根据该条法律制定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具体规定..............
2018-05-30 12: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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