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合同约定90天内网签后付给卖方100万,由于买方没有备好款可以吗?
买卖二手房,合同约定90天内网签后付给卖方100万,由于买方没有备好款,要推迟60天,造成无法网签,卖方视买方为违约,根据合同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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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买方是违约了;需要结合具体的二手房买卖协议等相关证据来分析是否可以解约;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你好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 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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