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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于不动产的登记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我名下有几套房产,然后最近我生了一场大病,感觉自己快不行了,然后我之前都没有登记过我的财产,现在我想把它们估算一下和登记一下,然后方便以后立遗嘱,所以我想请问一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ask9255036718|2018-08-23 12:3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149214282

您好,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世界各国民法有以下几种不同的立法例:一是登记对抗主义。二是登记要件主义三是地券交付主义。四是登记公示主义。
2018-08-23 13:02
来自北京市

ask7339379285

你好,不动产登记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房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可以对抗第三人。据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希望能帮助你。
2018-08-23 12: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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