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屋租凭合同纠纷的案子事由:2018年8月18日我收到法院传票,因大房东强行要收房,有三个租客把我告了,说我违约要我赔偿他们的租金、押金及违约金。事实描述:我于2017年3月28日在厦门市湖里区XX看中一栋400平方左右的商住两用房共五层,用于一楼店面经营,二至五楼做办公室和单身公寓出租。租期从2017年4... 展开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屋租凭合同纠纷的案子事由:2018年8月18日我收到法院传票,因大房东强行要收房,有三个租客把我告了,说我违约要我赔偿他们的租金、押金及违约金。事实描述:我于2017年3月28日在厦门市湖里区XX看中一栋400平方左右的商住两用房共五层,用于一楼店面经营,二至五楼做办公室和单身公寓出租。租期从2017年4月15日到2022年4月14日为期7年,租金2万/月,并付了2万押金,后装修花了二十多万十多万的设备,2017年5月份装修好后一楼开始对外营业,并且楼上陆续租出部份办公室和单身公寓。在2018年的3月底时,因本人孕后期不便管理,就和大房东商量看能否交还二到五楼的房,由大房东自己管理(二至五楼基本都有租客),我自己留一楼店面生完孩子后继续经营。当时大房东以不太好管理为由,劝我还是自己经营,可以给我降低些房租按1万8千/月算。后又说要不就整栋退还给她,租客合同关系直接移交给她,装修和设备留给她用,她退还我2万的押金,我不再和房客对接(一楼店面我分两间租出去有1万多的租金,楼上的租出7间有8千多租金,还有二楼待租)。4月13号左右待我整理好所有合同资料及缴费数据、钥匙交给房东后。房东又说她不直接与房客对接,让我去处理房客关系,解除合同后她再与房客重新签。这样就变成我要和房客产生违约赔偿,我当时就表示不同意,房子就没交还给房东。可是房东当天就通知我房客要他们搬出去或跟她重签合同说我自行解除合同了。使我无法收到当月的房费租金。没经我同意自行和房客签订新合同并收取了租金。在2018年的4月和2018年5月因房屋纠纷的问题报警,去派出所调解过(大房东和我、6户房客都去了)。现房客去法院告我违约要赔偿违约金及押金、房租,我该如何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利益?告状的三家是有提前收租到6月份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