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房子,位于宜宾市龙湾XX一号,当时以86卖给别人,银行抵押房贷贷款50万我该怎么办?
你好,有一套房子,位于宜宾市龙湾XX一号,当时以86卖给别人,银行抵押房贷贷款50万,共计86万。因为房产证迟迟没有下来,对方找理由退减除买卖合同,要求我退回放款398000.我因为没有按时履行退还房款,现在将我执行拍卖房子,评估价118.3万,高于我当初卖出价格,而且现在没有房产证不一定拍的出去,我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第一,你退还房款,保留房子;第二,由法院拍卖,价格不一定能拍到评估价,也或许比评估价高,以实际为准,超过债务的部分会退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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