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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改造房用地为集体用地,索在房屋为小产权房。土地使用证

你好律师,本人于2013.5月购买广西柳州市城中村改造房,索改造房用地为集体用地,所在用地由柳州市规划局规划。为改造房,但土地由村民地,开发商出资建设,开发商与村民签订合同协议,回迁房,多出房源准予出售。与此同时开发商并将多余地房源出售我们业主。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并未提起,索在房屋为小产权房。并承诺交房后两年内办理
ask8210163988|2019-03-09 17: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412595727

具体,咨询你们的律师,情况材料比较多,而且,经历了二审终审
2019-03-09 18: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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