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3月29日通过中介公司买了一套价值32万的二手房,签订了购房合同,讲明过户费中介费由我来交,维修基金业主交过的话我不用交,没有交过的话由我来交,业主在农村信用社的8万块钱的贷款由我先给解押,由业主出具借条,到时候从房款里头冲减,7月13号建行申请的贷款下来15号进入资金监管,7月21号去房管局过户的时候问题出... 展开
本人于2011年3月29日通过中介公司买了一套价值32万的二手房,签订了购房合同,讲明过户费中介费由我来交,维修基金业主交过的话我不用交,没有交过的话由我来交,业主在农村信用社的8万块钱的贷款由我先给解押,由业主出具借条,到时候从房款里头冲减,7月13号建行申请的贷款下来15号进入资金监管,7月21号去房管局过户的时候问题出来了,注意这里是重点,房管局经过查档发现业主没有交过契税,现在需要补交契税才能正常交易,因为时间比较长了,所以现在要交的话是4个点也就是需要补交1万2千8的契税才能交易,业主是个比较固执的人,说当时我讲的就是由买方负担一切费用,拒绝承担,但是他并没有跟我陈述没有交过契税这个事实,也没有任何补充协议。现在这个事情就卡在这里了,我这边是房子还没有过户,就应经开始还银行的月供了,而且现在听说新补契税的话还要交营业税这样的话有多出来1万六千多。这些费用是我从来都没有考虑过的,突然冒出来的,业主说我不怕打官司,我也没有钱交,你看着办吧,我奉陪到底?我该咋办合适?还有放在资金监管那里有24万元,这些钱每天的利息由谁来出?中介公司是不是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审查不严。要以卖房违约的话起诉的话能不能谁能胜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