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管理中心为市**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直属机关分中心、**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垂直管理2 展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管理中心为市**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直属机关分中心、**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垂直管理24个管理部;内设13个处室;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