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房子是我爷爷的名字,但一直是我和父母住在里面,三年前父母离婚了,是爸爸婚外情的原因,所以当时爷爷很生气,当着好几个人的面说过房子给我和妈妈住到死(除非我妈再嫁),而爸爸一直在外地工作所以就搬了出去。十年前爷爷和爸爸打过架,从此断绝了来往,过年也一直是我和妈妈去拜年,可以说爸爸这十年一直没有尽过做儿子的责任。可是一年前房... 展开
原来的房子是我爷爷的名字,但一直是我和父母住在里面,三年前父母离婚了,是爸爸婚外情的原因,所以当时爷爷很生气,当着好几个人的面说过房子给我和妈妈住到死(除非我妈再嫁),而爸爸一直在外地工作所以就搬了出去。十年前爷爷和爸爸打过架,从此断绝了来往,过年也一直是我和妈妈去拜年,可以说爸爸这十年一直没有尽过做儿子的责任。可是一年前房屋拆迁,爸爸不知怎么就又和爷爷恢复了关系,而且在没有征得仍然居住在里面的我和妈妈的同意的情况下就和拆迁办签订了协议,拆迁办给了两套房子,一套给爷爷,一套给爸爸(爸爸的那套要补几万块钱),我和妈妈什么都没有,还让我们尽快搬出,否则要强制执行,现在住在那里,已经开始漏雨、断水断电什么的了。爷爷还骗拆迁办的主任说我是判给爸爸的(其实是妈妈),而且妈妈已经搬回娘家了,房子里面没人,只要分了十平米的房子租给我妈妈就好了,我们听说了真的很生气,爸妈离婚的时候妈妈什么都没要,现在还要把我们赶出去。妈妈的要求是**给45平米免费,剩下的钱按市价补齐,或者由**出面把分给爸爸的那套房子改成我的名字,请问可能吗?如果强制执行会在里面有人或家居用品的时候拆除吗?还有当年爷爷说的那句话有没有法律效力呢?妈妈嫁给爸爸这么多年,一直面临着家庭暴力,生活真的很辛苦,现在离婚了还要忍受颠沛的生活,真的想还妈妈一个公道,希望大家给点帮助!(原来的房子我和妈妈的户口都在里面,应该是有居住权的吧,那分到的两套是不是我们也有居住权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