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王X在南京某著名学区拥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他打算以180万价格出售。孙X得知后,想要购买,但鉴于孩子刚出生不久,也不着急,再加上他已属于限购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在过年亲戚们吃团圆饭时,孙X提出让有购房资格的表妹秦X出面购买房屋,买房所需的180万由孙X来支付,等限购政策过去后,再进行房产更名。秦X表示同意,... 展开
2014年1月,王X在南京某著名学区拥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他打算以180万价格出售。孙X得知后,想要购买,但鉴于孩子刚出生不久,也不着急,再加上他已属于限购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在过年亲戚们吃团圆饭时,孙X提出让有购房资格的表妹秦X出面购买房屋,买房所需的180万由孙X来支付,等限购政策过去后,再进行房产更名。秦X表示同意,亲戚们也表示这个主意好。过年后,秦X和王X签订了合同,支付了180万元房款。由于秦X还在国外留学,办好后就出国了,没来得及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后秦X在国外定居,没再回国。2014年9月,南京全面取消限购,孙X重新获得购房资格。其找到王X要求过户,王X则表示根本不认识孙X,拒绝过户。孙X联系秦X,覃X表示事情较多,最近没有回国打算。事情拖到2016年4月,南京房价疯涨。秦X的父亲(孙X的表姑父)找到孙X,表示合同签的是秦X的名字,应该秦X办理过户,房产属于秦X,他们愿意把180万附上相应的银行利息一并归还孙X。孙X不同意,认为当时说好的,是在没办法的情况下由秦X代买,房子要为以后女儿念书服务的。此时,该套房产市场价格已是270多万。问:这套房产应该属于谁?为什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