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北京。祖父一辈两老人已经都去世,之后我父亲去世,现在我的叔叔们提出处置遗产,打算处理遗留下的房子。和我的说法,他去公证处咨询了,房屋出售,首先要过户到存货的自然人身上。因为我的父亲去世,是在祖父母之后,所以我不再是代位继承人,不享有第一继承权,过户只能过户到我的叔叔们身上。为了规避2套房出售交税问题,要过户到一个名下没房... 展开
地点北京。祖父一辈两老人已经都去世,之后我父亲去世,现在我的叔叔们提出处置遗产,打算处理遗留下的房子。和我的说法,他去公证处咨询了,房屋出售,首先要过户到存货的自然人身上。因为我的父亲去世,是在祖父母之后,所以我不再是代位继承人,不享有第一继承权,过户只能过户到我的叔叔们身上。为了规避2套房出售交税问题,要过户到一个名下没房,媳妇有房,计划离婚来办理过户的叔叔身上。然后5年后再出售,规避某个购房后5年内交税20%的问题。现在我的疑问,过户是否只能过户到我的叔叔们身上?还是所有享有继承权的人可以共同署名过户?如果这样过户,上市交易2套房如何认定,怎么交税?继承的房产是否也是5年内交易要交20%的税?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