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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我将自己0.7亩农田土地转让给同村村民使用,价格为38000千元人民币合同上写明了今后哪方反悔按原价的3倍赔偿给对方,到2021年1月份至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然没有过户,而同村村民将农田卖给村集体以外的其他人,用来建房我是否有权利拿回土地并且依照合同3倍赔偿给他。

passport4735721153|2021-01-18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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