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京购房资格认定
社保入税后,单位在社保缴费客户端只操作缴纳了医疗保险,但是没有操作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算断缴?是否会对购房资格产生影响?盼复,谢谢~
其他答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连续五年缴纳社保的标准是指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能断月,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不予认可。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确因单位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保断缴,单位为个人完成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会视为正常缴纳。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保补缴的,单位为职员完成补缴,且 展开
2021-03-15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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