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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调动到异地后的贷款手续问题

本人之前在广州海事局工作,并于2016年在黄埔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绿地城购置了一套商品住宅,用的公积金贷款,自2018年1月底开始,调动到江苏省连云港海事局工作,原单位公积金交到2018年1月份,后面将由现单位连云港海事局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在广州缴纳的公积金账户需要办理哪些变更手续?是否对原公积金贷款(正常还贷)有影响??
ask7789581789|2018-02-08 07: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422354867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若公积金贷款已放款并在还款期间,那么停止缴存广州公积金并不影响其还贷业务,您只需按时还本付息即可。建议于扣款日前存足款项,以保持您的良好信用记录。二、若您异地有接收单位,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将广州住房公积金转至异地,转移成功后提取按异地政策执行。若不选择转移,则提取仍按广州政策执行。为方便跨省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确保在异地转移 展开
2018-02-08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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