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办理二次提取业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本人去年于异地购房,并已办理首次提取公积金业务开于供楼,现需要办理二次提取业务,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另外,想问我是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还房贷累计金额达购房发票金额后,但同一物业仍在按揭期内需要继续供楼的,还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吗?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实施意见》发布前已经成功提取过的或已经向我中心提交了提取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不受影响。以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并被受理为准。若您的可提取额度已提满则不能继续以该套房屋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提取条件,申请该房产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广州市外住房的每次提取均需到网点办 展开
2018-08-07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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