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
你好!我本人在广州缴纳公积金,于2017年4月1日在广西柳州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本人已婚,商品房合同写的是我和我老婆的名字,用的是我的公积金贷款的;我和我老婆户籍都是广西来宾的;请问我能否提取我在广州的公积金,如果可以提取,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怎样的,谢谢。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则有两种具体情形: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 展开
2019-10-17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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