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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

请问各位领导 夫妻俩准备在深圳买房 我作为共同申请人 假如我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公积金13个月 我以前上班公司缴纳公积金交了23个月(目前已经销户了) 那么已经销户的23个月+自己灵活就业交的13个月的公积金 这个可以算作累计的36个月吗 我符合公积金深圳贷款的条件吗 可以作为家庭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期待各位领导... 展开
ask3696452434|2022-10-29 07: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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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417448208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本市范围外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若申请贷款 展开
2022-11-02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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