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如您与您妻子一方如今并非深圳户籍居民,根据以上规定,暂不能在深圳办理补领婚登登记证事宜。二、结婚证损毁或遗失可以持本人 展开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如您与您妻子一方如今并非深圳户籍居民,根据以上规定,暂不能在深圳办理补领婚登登记证事宜。二、结婚证损毁或遗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需提供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记录档案)申请办理补领。当事人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双方到登记处申请。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您有需要,可拨打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咨询,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您可点击以下网址查看:http://mzj.sz.gov.cn/cn/ywzc_mz/hydj/bmxx/content/post_2947468.html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