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你好,以下回复供你参考:一、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关系成立。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终止,相关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即劳动者一方可以随时提出终止,而 展开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你好,以下回复供你参考:一、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关系成立。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终止,相关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即劳动者一方可以随时提出终止,而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即已违反了以上规定,若再行辞退,则属非法辞退,理应得到以下赔偿:1、未签合同前二倍工资。与公司未签合同,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得到双倍工资,直至合同签订之日(最多不超过11个月)。2、经济补偿金。如果未签合同又被辞退,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案例二中王小姐即可获得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3、社会保险金、加班费、押金等费用。不过,需要补充的是,前文提到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而诉讼时效为一年期。二、1、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4.在工作地不是单位注册地的情况下,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比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条件等,一般适用工作地的有关规定。也可以使用单位注册地的规定,但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比较高;(2)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适用单位注册地标准,而非适用工作地标准。三、虽然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若与用人单位已实际形成了劳动关系,因此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此时劳动者可以收集类似工资条、出勤记录、劳动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可依此向你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索要被拖欠的薪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