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每月在单位的托收日次日自动托收,单位自动汇缴托收不成功(包括账户余额不足、托收账户户名不符等情况)的,将持续自动发起托收至次月10日,连续托收三个月不成功的,系统将终止托收。在次月的10日前托收入账的,可视上月为正常汇缴。根据您的描述,该情形属于住房公积金未连续缴存。如有公积金业务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 展开
2023-10-16 14:50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