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交房违约金赔偿的问题?
我买的房子,合同上签订的是2011年6月30日交房,可惜没交,合同规定逾期2个月内违约金是万分之三,逾期2个月以上是万分之五。随后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说明在2012年12月31日前交房,逾期违约金双倍赔偿。2013年5月底通知交房,可让先交开口费2万多就不提违约金的事情。我们本想起诉他们,等他们给了违约金我们在上房,但是想想... 展开
其他答案
只要在交房后2年内起诉,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在在此期间虽然没有起诉,但是向开发商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会发生中断,应当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并非意味着不能起诉。房屋只有经过验收合格才可以向酷寒交付使用。
2013-08-09 09: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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