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2011-10-12 16:35
答 : 要看银行评估的,能贷银行评估的70%应该是没问题的!要把产证压给银行,提前把相关手续都准备全了!每家银行的抵押贷款都基本一致,相差不大,但是应该会由点优惠,可以多问几家银行!程序是: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审批通过,办理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贷款还清,撤掉其抵押手续
2011-10-12 16:31
答 : 集体产权的房子属于小产权,国家不承认的就算办出来房产证也是集体房产证
2011-09-28 09:57
答 :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小产权房不能上市流通,商业银行应当是不能办理贷款的,但是可询问村镇银行可否。
2011-09-28 09:56
答 : 对购买第二套住房者发放公积金贷款及收窄贷款额的新政,自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限贷一次”,即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暂不获批;另外,夫妻双方有一方曾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再购房也暂不办理公积金贷款。
2011-09-19 19:45
答 : 淋浴房占地面积会小一点,而浴缸占地面积大,这个要看您家卫浴间的体积大小了。如果有足够大的空间的话,建议您可以买浴缸,比较舒服。现在有一种淋浴房是和浴缸相结合的那种,那种会方便很多的哦。
2011-08-26 11:01
答 : 卖二手房的基本程序是:了解行情→放盘及赎楼→客户看房→售楼谈价→收定金签合同→准备交易资料→房产评估→办理按揭→交税费→过户收首期款→出新证收尾款→交房。 <br />与中介公司打交道时需要注意: <br />1、核实该经纪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的合法性。因此,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房地产买卖业务时,一定要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了解它的经营范围,是否有房地产经纪这项业务; <br /><br />2、在签订买卖合同或委托协议时,需多加注意,对相关的条款(如付款方式,经纪公司的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差价”如何处理等)应认真考虑,一定要让律师或了解房地产的人帮忙把关。 <br /><br />无效房介条款你有权说“不”。在二手房交易中,绝大多数的委托人(包括买房者和卖房者,下同)都是通过房屋中介进行交易的。委托人和中介公司通过签订委托合同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中介公司通常在交易中占有优势地位,并制定出一些“一边倒”的合同条款。在发生纠纷后,许多委托人认为自己既然已经在合同上签了字,便应当按照事先的约定解决问题,至于自己的损失便只有自认倒霉了。殊不知,并不是任何合同条款对委托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赋予了委托人对无效条款说不的权利。 <br /><br />无效条款一:“自己交易条款” <br />所谓“自己交易条款”,就是指中介公司与委托人设定一个交易底价,并约定在中介公司向委托人支付了该底价后,中介公司即取得对房屋的处分权;在中介公司不愿以底价成交时,则有权解除当事人的委托。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利用自己特有的地位,人为地将买卖双方隔开。在交易行情高涨时,中介公司可以将房屋顺利出手以赚取买卖差价;在交易行情低迷时,中介公司则会以无法成交为由终止合同。如此一来,中介公司将交易的风险完全推给了委托人。 <br />其实,委托人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仅限于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无权与委托人直接进行交易。而房屋中介公司在法律上就属于居间人。因此,中介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自己交易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在房价大幅上涨时,卖房者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宣告中介公司的购房行为无效,并进而收回房屋再次出售;在房价大幅下跌时,买房者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同样可以宣布中介公司的售房行为无效,并进而收回购房款以购买价格更为便宜的房屋。 <br /><br />无效条款二:“无效果付酬条款” <br />所谓“无效果付酬条款”,就是指中介公司与委托人约定,即使未达成房产交易,委托人也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在实践中,中介公司通常事先收取委托人一定金额的交易保证金,并和委托人约定,即使交易不成功,这部分保证金也不予退还。许多委托人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非但不认为自己可以拿回已经预交的交易保证金,反而在合同应当恪守的信念中选择了放弃。其实,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拿回交易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法》这种两分式的立法模式排除了中介公司与委托人另行约定报酬支付条件的权利。因此,中介公司与委托人订立的“无效果付酬条款”是无效的。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要求中介公司返还预缴的交易保证金,而中介公司只能扣除其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至于该必要费用的具体数额,则应当由中介公司通过证据加以证明。 <br /><br /><br />
2011-08-26 16:48
答 :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以下9个事项不可或缺:买卖双方的地址、联系办法等,并注明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家庭共有财产。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等情况;产权归属,房屋是否属于抵押房,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交房时间和条件;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的分摊方式。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免责等事宜。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2011-09-06 18:28
答 : 按照合同来,先“以德服人”,跟他讲道理,实在不行,只能借助法律手段了。
2011-09-06 18:32
答 : 你这种是属于二套房了,按现在国家的政策,第二套要支付六成的首付款。 目前,个别城市已经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仍需以贷款实施政策规定的内容为准。
2011-09-14 09:42
答 : 当然是二手房咯~~~~不管是从地段,环境,卡啊发程度来说,都比新房成熟,价格也比新房便宜,而且基本上能拎包入住,方便a~~~
2011-09-16 10:40
答 : <p>公积金利率低,符合条件肯定能放贷,还款自由,年限比商贷松.</p><p>商业贷款利率高,审批严格不一定全都可以放贷,还款受约束.对于建成年限要求严于公积金.</p>
2011-09-19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