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宅基地房产转名过户问题。
本人是广州本地居民,于1986年与我亲嫂子购买了广州一处宅基地房产(当时的成交价是15000元,当时也没签定买卖合同,房产证是写我嫂子的名字),因政策问题一直不能办理转名过户,于是在2003年双方在公证处办理了房产赠与公证,受赠人是写我儿子的名字,之前咨询过房管局告知宅基地的房产目前是不能办理转名过户的,只能够等房产证上的人... 展开
其他答案
1.根据相关规定农村住房宅基地可以买卖。2.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范围内转让,(即购买者必须是户口为本地域的村民)3.购买者必须是农村户口。4.依照你的描述,该宅基地几次交易均未过户,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即出问题后,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5.操作比较麻烦:凭法院判决到土地所在地区的政府或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6.土地过户后,补缴相应税款,根据已经签订的协议,再次缴税并过户。7.经过第3次过户和 展开
2019-02-03 17: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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