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宣布对商品房价格实行**指导价,并执行“一房一价”政策。“**指导价”是指,商品房作价办法的基准价格(元/平方米)=成本+利润+税金。其中,对于利润的要求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利润按照不超过基数的3%计算,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利润按不超过基数的8%计算”,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一房一价”是指,开发商必须“明码标价”,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且新房的销售价格不经物价部门核 展开
南京市物价局宣布对商品房价格实行**指导价,并执行“一房一价”政策。“**指导价”是指,商品房作价办法的基准价格(元/平方米)=成本+利润+税金。其中,对于利润的要求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利润按照不超过基数的3%计算,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利润按不超过基数的8%计算”,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一房一价”是指,开发商必须“明码标价”,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且新房的销售价格不经物价部门核准不得销售。根据上述规定,南京市物价局对万科光明城市三期10幢楼核准的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7360元/平方米,算上5%的上浮幅度,10幢楼整体平均价格不得超过7728元/平方米。但据业主测算,该项目三期前8幢的平均价格已经高达8450元/平方米。南京市物价局今年7月认定南京万科构成价格欺诈。若该局据此进行处理,万科可能会受到高达8760万元退房款的处罚;或者,万科对2幢“楼王”以3900元/平方米销售,以摊薄房价。据说,南京很多开发商规避以上规定的做法是:把全部房子转到一家中间的公司,再卖给购房者。而万科南京没有这么做,撞在了**口上。又因为是著名地产商,所以引起全国关注。7月25日,万科董事长王石专赴南京进行调查、处理,但目前尚未有结果。这个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南京市对商品房实行价格管制。南京市物价局负责人援引价格法的规定:“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可以实行**指导价”,而江苏省在1998年就将普通商品住房列入了**指导价格商品的目录,因此,他认为南京的做法是符合法规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