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购买二手定向安置的经济适用房需要公证吗?懂的人请回答下?
其他答案
不知道你所说的政府安置房是不是就是我们常说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是的话房子肯定可以下来房本,但是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可以过户,也就是说您做了公证房本也要到一定时间才可以拿到,办理公正也是要到司法部门认定的公证部门去,在当地的村委会是不行的,但是就算是公证以后,也是存在风险的,如果几年以后房价大涨,房主返回,也只需要支付你违约金就可以了,或者房主消失,不给你办理过户,你也没有办法,这种事儿是有的, 展开
2021-06-01 09: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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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济适用房的管理规定,经济适用房在满5年后才能在市场上转让。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在转让时,本身就是违反相应规定的。一个违规的操作,想通过公正的形式而得到权益保障,这本身就是一种误区。【不要过分的相信公证的效力,其有效的前提是合法合规】
经济适用房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出售年限的,一般为5年,也有3年或没有的。在规定年限内出售的,得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想买没到期的经济适用房,要么多出钱过户,要么就是等五年后再过户。5年后过户,可以现在去公证一下的,并且房款必须留一点,不能全付清。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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