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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愿意加女方姓名,女方能否享有50%的产权?

婚前男方付首付贷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女方未居住,但参与还部分逾期贷款和月供。因为未办理产权证,双方通过公正,男方愿意加女方姓名。如果离婚了,女方能否享有50%的产权,还是只赔付女方支付的费用?
xxyyjjhh|2024-01-15 14: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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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愿意将女方的姓名加入产权证上,并不意味着女方能够自动享有50%的房产产权。房产的产权归属是根据相关规定来确定的,主要是根据婚姻状况和财产分割协议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了房产,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可以协商分割房产。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协商达成一致,可以按照双方的意愿进行产权变更,包括将女方的姓名加入产权证上。然而,如果夫妻在离婚后无法就房产的分割达成一致 展开
2024-01-16 00: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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