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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写前夫名字,他无责任,我全权负责,可行吗?

我和前夫商议购买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只写他的名字,首付和贷款全由我承担。他签署声明表示与该房的债务、居住权、处置权无关,这样做可以吗?
whanwff1|2024-05-04 13:1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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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房产证上写有前夫的名字,而他无责任,您全权负责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房产过户或解除共有关系。首先,您可以与前夫协商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证上的他的名字注销,确保您独立享有该房产的权益。其次,如果前夫不同意或无法联系,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解除共有关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居住权的问题,确保您的居住权益不受影响。同时,若您曾与前夫共同购买该房产并签订了贷款协议,需及时与贷款 展开
2024-05-05 05: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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